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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數據價值
賦能業務提質增效
國家級政策、法規:24篇
行業級政策、法規:18篇
省市級政策、法規:159篇
一、“數據要素、數據安全”領域國家級政策、法規匯總
2023年1月
1、《關于促進數據安全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成文日期:2023年1月3日
發布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十六部門
政策摘要:《指導意見》聚焦數據安全保護及相關數據資源開發利用需求:一是提出促進數據安全產業發展的總體要求,包括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并按2025年、2035年兩個階段提出產業發展目標。二是分兩個層面明確促進數據安全產業發展的七項重點任務,一個層面是圍繞產業本身要做什么,明確了提升產業創新能力、壯大數據安全服務、推進標準體系建設和推廣技術產品應用四項重點任務,另一個層面圍繞以什么為抓手,明確了構建產業繁榮生態、強化人才供給保障和深化國際合作交流三項重點任務。三是為保障《指導意見》落地,切實推動產業健康發展,提出加強組織協調、加大政策支撐和優化產業發展環境三方面保障措施。
2023年2月
2、《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辦法》
成文日期:2023年2月22日
實施日期:2023年6月1日
發布單位: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政策摘要:《辦法》旨在落實《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規定,保護個人信息權益,規范個人信息出境活動。為滿足日益增長的個人信息出境需要,保護個人信息權益。《辦法》規定了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以下簡稱標準合同)的適用范圍、訂立條件和備案要求,明確了標準合同范本,為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提供了具體指引。
3、《數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規劃》
發布日期:2023年2月27日
發布單位:中共中央、國務院
政策摘要:《規劃》指出,建設數字中國是數字時代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構筑國家競爭新優勢的有力支撐。加快數字中國建設,對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具有重要意義和深遠影響。《規劃》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橫向打通、縱向貫通、協調有力的一體化推進格局,數字中國建設取得重要進展。數字基礎設施高效聯通,數據資源規模和質量加快提升,數據要素價值有效釋放,數字經濟發展質量效益大幅增強,政務數字化智能化水平明顯提升,數字文化建設躍上新臺階,數字社會精準化普惠化便捷化取得顯著成效,數字生態文明建設取得積極進展,數字技術創新實現重大突破,應用創新全球領先,數字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數字治理體系更加完善,數字領域國際合作打開新局面。《規劃》明確,數字中國建設按照“2522”的整體框架進行布局,即夯實數字基礎設施和數據資源體系“兩大基礎”,推進數字技術與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深度融合,強化數字技術創新體系和數字安全屏障“兩大能力”,優化數字化發展國內國際“兩個環境”。
2023年3月
4、《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
發布日期:2023年3月16日
發布單位:中共中央、國務院
政策摘要:《改革方案》提出組建國家數據局,負責協調推進數據基礎制度建設,統籌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統籌推進數字中國、數字經濟、數字社會規劃和建設等,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管理。此外,將中央網信辦承擔的研究擬訂數字中國建設方案、協調推動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信息化、協調促進智慧城市建設、協調國家重要信息資源開發利用與共享、推動信息資源跨行業跨部門互聯互通等職責,國家發展改革委承擔的統籌推進數字經濟發展、組織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推進數據要素基礎制度建設、推進數字基礎設施布局建設等職責劃入國家數據局。
2023年4月
5、《數字中國發展報告(2022年)》
成文日期:2023年4月
發布日期:2023年5月23日
發布單位: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政策摘要:《報告》指出要夯實數字中國建設基礎,打通數字基礎設施大動脈,暢通數據資源大循環,健全國家數據管理體制機制,加快構建數據基礎制度體系,推動公共數據匯聚利用,釋放商業數據價值潛能。要全面賦能經濟社會發展,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經濟,發展高效協同的數字政務,打造自信繁榮的數字文化,構建普惠便捷的數字社會。要強化數字中國關鍵能力,構筑自立自強的數字技術創新體系,筑牢可信可控的數字安全屏障。要優化數字化發展環境。建設公平規范的數字治理生態,構建開放共贏的數字領域國際合作格局。
6、《2023年數字鄉村發展工作要點》
發布日期:2023年4月13日
發布單位:中央網信辦、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鄉村振興局
政策摘要:《工作要點》部署了10個方面26項重點任務。其中,夯實鄉村數字化發展基礎方面,將加快補齊鄉村網絡基礎設施短板、持續推動農村基礎設施優化升級、穩步推進涉農數據資源共享共用。強化糧食安全數字化保障,推動糧食全產業鏈數字化轉型、運用數字技術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同時,因地制宜發展智慧農業,加快農業全產業鏈數字化轉型、強化農業科技和智能裝備支撐。
2023年5月
7、《商用密碼管理條例》
發布日期:2023年5月24日
發布單位:國務院
政策摘要:商用密碼用于保護不屬于國家秘密的信息,廣泛應用于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涵蓋金融和通信、公安、稅務、社保、交通、衛生健康、能源、電子政務等重要領域,積極服務“互聯網+”行動計劃、智慧城市和大數據戰略,在維護國家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此次修訂后的《管理條例》旨在規范商用密碼應用和管理,鼓勵和促進商用密碼產業發展,保障網絡與信息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8、《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備案指南(第一版)》
發布日期:2023年5月30日
發布單位: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政策摘要:《備案指南(第一版)》旨在指導和幫助個人信息處理者規范、有序備案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對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備案方式、備案流程、備案材料等具體要求作出了說明。
2023年6月
9、《關于印發國務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3年6月6日
發布單位:國務院辦公廳
政策摘要:《計劃》明確17件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案、17件擬審議的行政法規草案和擬完成的其他立法項目。其中提出預備制定政務數據共享條例、制定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
10、《關于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3年6月13日
發布單位: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
政策摘要:《通知》旨在全面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關于“加快傳統產業和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要求,準確把握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面臨的痛點難點,充分調動地方積極性,統籌各類資源優化供給,降低數字化轉型成本,以數字化轉型為契機提高中小企業核心競爭力,激發涌現更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11、《關于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的合作備忘錄》
簽署日期:2023年6月29日
簽署單位: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香港特區政府創新科技及工業局
政策摘要:《合作備忘錄》在國家數據跨境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建立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安全規則,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在香港回歸祖國26周年之際,簽署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合作備忘錄,有利于加強內地與香港的數據跨境流動,充分發揮數據基礎性作用,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數字經濟創新發展,支持香港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2023年7月
12、《關于促進網絡安全保險規范健康發展的意見》
成文日期:2023年7月2日
發布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政策摘要:《意見》作為我國網絡安全保險領域的首份政策文件,立足我國網絡安全保險發展現狀和亟待解決的問題,以促進網絡安全保險規范健康發展為目標,圍繞完善政策標準、創新產品服務、強化技術支持、促進需求釋放、培育產業生態等提出5方面10條意見。一是聚焦提升行業認知、完善行業規范,健全完善網絡安全保險支持政策;二是聚焦豐富網絡安全保險產品類型、創新保險服務模式,全方位加強網絡安全保險產品服務創新;三是聚焦提升風險量化評估能力、加強全生命周期風險監測,強化網絡安全技術賦能保險發展;四是聚焦推進網絡安全保險落地應用、促進企業網絡安全能力提升,撬動網絡安全產業需求釋放;五是聚焦培育網絡安全保險優質企業、加強網絡安全保險推廣,培育網絡安全保險發展生態。
2023年8月
13、《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
成文日期:2023年8月1日
實施日期:2024年1月1日
發布單位:財政部
政策摘要:《暫行規定》本規定適用于企業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確認為無形資產或存貨等資產類別的數據資源,以及企業合法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但由于不滿足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資產確認條件而未確認為資產的數據資源的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有效回應了近年來企業關注的“數據資源是否可以作為資產確認、作為哪類資產確認和計量以及如何進行相關信息披露等相關會計問題”。《暫行規定》要求企業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應當根據重要性原則并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增設數據資源項目。《暫行規定》創新提出自愿披露方式。企業應當充分認識提供有關信息對幫助更好理解財務報表、揭示數據資源價值的重要意義,主動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暫行規定》的披露要求,持續加強對數據資源的應用場景或業務模式、原始數據類型來源、加工維護和安全保護情況、涉及的重大交易事項、相關權利失效和受限等相關信息的自愿披露,以全面地反映數據資源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等的影響。
14、《關于規范貨幣經紀公司數據服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3年8月25日
發布單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等五部門
政策摘要:《通知》旨在規范貨幣經紀公司提供數據服務,鼓勵數據依法合理利用,確保數據安全,提升市場信息透明度,促進市場公平競爭,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通知》就四方面具體內容作出規范:加強數據治理,確保數據安全;規范提供數據標準,提高數據服務質量;明確可接受數據服務的機構范圍,加強合作管理;簽訂服務協議,規范數據使用。
2023年10月
15、《商用密碼檢測機構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2023年10月7日
發布單位:國家密碼管理局
政策摘要:《管理辦法》旨在加強商用密碼檢測機構管理,規范商用密碼檢測活動。《管理辦法》一是規定適用范圍,包括商用密碼產品檢測機構和商用密碼應用安全性評估機構的資質認定和監督管理。二是明確監管體制,國家密碼管理局負責全國商用密碼檢測機構的資質認定和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密碼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商用密碼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
16、《商用密碼應用安全性評估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2023年10月7日
發布單位:國家密碼管理局
政策摘要:《管理辦法》一是明確概念定義,商用密碼應用安全性評估是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對網絡與信息系統使用商用密碼技術、產品和服務的合規性、正確性、有效性進行檢測分析和評估驗證的活動。二是規定管理體制,包括縣級以上各級密碼管理部門、國家機關和涉及商用密碼工作的單位的監督管理職權。三是明確對商用密碼應用安全性評估從業機構的資質要求,以及對商用密碼應用安全性評估行業發展的保障支持。四是規定了商用密碼應用安全性評估的對象范圍。
17、《算力基礎設施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
成文日期:2023年10月8日
發布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門
政策摘要:《行動計劃》結合算力基礎設施產業現狀和發展趨勢,明確了“多元供給,優化布局;需求牽引,強化賦能;創新驅動,匯聚合力;綠色低碳,安全可靠”的基本原則,制定了到2025年的主要發展目標,提出了完善算力綜合供給體系、提升算力高效運載能力、強化存力高效靈活保障、深化算力賦能行業應用、促進綠色低碳算力發展、加強安全保障能力建設等六方面重點任務,著力推動算力基礎設施高質量發展。《計劃》還指出,要增強算力基礎設施數據安全保護能力。加強數據分類分級保護,根據監管要求對重要和核心數據實行精準嚴格管理。制定數據全生命周期安全防護要求和操作規程,配套建設數據安全風險監測技術手段,加強數據安全風險的分析、研判、預警和處置能力。
2023年11月
18、《支持北京深化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范區建設工作方案》
發布日期:2023年11月23日
發布單位:國務院
政策摘要:《工作方案》提出,支持北京積極創建數據基礎制度先行區,推動建立健全數據產權制度、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數據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數據要素治理制度。壯大北京國際數據交易聯盟,健全交易標準和市場運營體系,推進數據托管服務試點。推動完善數據權屬登記和數據資產評估機制,探索將數據資產納入資產管理體系。制定數據交易標準合同指引,出臺數據交易負面清單和謹慎清單。探索建設安全可信的數據共享空間,鼓勵多方公共數據導入和融合應用。建設世界一流知識產權數據庫。開展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備案、個人信息保護認證工作,探索形成既能便利數據流動又能保障安全的機制。推動建設數據跨境服務中心與技術服務平臺。支持設立跨國機構數據流通服務窗口,以合規服務方式優先實現集團內數據安全合規跨境傳輸。深化運用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充分發揮數字技術和數據要素作用,提升金融科技守正創新能力和惠民利企水平。聚焦自動駕駛、數據交易等業務場景開展全鏈條“沙盒監管”和包容創新運用。
2023年12月
19、《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總體方案》
發布日期:2023年12月7日
發布單位:國務院
政策摘要:《總體方案》提出率先實施高標準數字貿易規則。支持上海自貿試驗區率先制定重要數據目錄,探索建立合法安全便利的數據跨境流動機制,加快數字技術賦能,推動電子票據應用,推動數據開放共享,構筑數字貿易發展新優勢。探索數字身份認證制度。支持探索開展數據交易服務,建設以交易鏈為核心的數據交易和流通關鍵基礎設施,創建數據要素流通創新平臺,制定數據、軟件資產登記憑證標準和規則。
20、《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香港)個人信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實施指引》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10日
發布單位:國家網信辦、香港特區政府創新科技及工業局
政策摘要:《大灣區標準合同》將簡化涉及大灣區的九個內地城市和香港之間就內地個人信息跨境流動的合規安排,同時免除了內地數據跨境安全管理框架下就有關個人信息處理者跨境轉移個人信息的數量限制,以及簡化相關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的評估內容。
21、《數字經濟促進共同富裕實施方案》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23日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數據局
政策摘要:《實施方案》部署了四方面重點舉措。一是推動區域數字協同發展。推進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推進產業鏈數字化發展,加強數字經濟東西部協作。二是大力推進數字鄉村建設。加快鄉村產業數字化轉型步伐,加大農村數字人才培養力度,提升鄉村數字治理水平。三是強化數字素養提升和就業保障。加強數字素養與技能教育培訓,實施“信息無障礙”推廣工程,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四是促進社會服務普惠供給。促進優質數字教育資源共享,強化遠程醫療供給服務能力,提升養老服務信息化水平,完善數字化社會保障服務。
22、《深入實施“東數西算”工程 加快構建全國一體化算力網的實施意見》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25日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數據局、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能源局
政策摘要:《實施意見》指出全國一體化算力網是以信息網絡技術為載體,促進全國范圍內各類算力資源高比例、大規模一體化調度運營的數字基礎設施,具有集約化、一體化、協同化、價值化四個典型特征。《實施意見》提出一系列重點工作,包括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級算力的一體化布局,東中西部算力的一體化協同,算力與數據、算法的一體化應用,推動算力與綠色電力的一體化融合,算力發展與安全保障的一體化推進等五個統籌。
23、《數據要素×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發布單位:國家數據局
政策摘要:《行動計劃》旨在通過發揮我國超大規模市場、海量數據資源、豐富應用場景等多重優勢,推動數據要素與勞動力、資本等要素協同,實現數據流引領技術、資金、人才、物資的流動,以此突破傳統資源要素的限制,提高全要素生產率。首先,《行動計劃》著眼于促進多領域的數據要素融合,為不同行業的數字化發展提供全方位支持。其次,《行動計劃》注重數據要素的協同效應,力求推動數據在不同要素之間的流動和復用,以促使各要素實現更高效的協同發展。最后,《行動計劃》著力強調多元數據融合和多場景應用,通過數據融合創新和在不同場景中的應用來推動解決方案的靈活性和創新性。
24、《關于加強數據資產管理的指導意見》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發布單位:財政部
政策摘要:《指導意見》提出,構建“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多方共建”的數據資產治理模式,明確了市場、政府、生態各方不同主體在數據資產治理中的關系。“通過加強和規范公共數據資產基礎管理工作,探索公共數據資產應用機制,促進公共數據資產高質量供給,有效釋放公共數據價值”。《指導意見》明確了“十二項工作”:包括依法合規管理數據資產、明晰數據資產權責關系、完善數據資產相關標準、加強數據資產使用管理、穩妥推動數據資產開發利用、健全數據資產價值評估體系、暢通數據資產收益分配機制、規范數據資產銷毀處置、強化數據資產過程監測、加強數據資產應急管理、完善數據資產信息披露和報告、嚴防數據資產價值應用風險。
二、“數據要素、數據安全”領域行業級政策、法規匯總
【電子信息】
《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
《關于進一步提升移動互聯網應用服務能力的通知》
《關于調整網絡安全專用產品安全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
《信息安全技術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要求》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元宇宙產業創新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
【交通行業】
《公路水路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關于加快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建設的意見》
《關于印發落實數字中國建設總體部署加快推動智慧民航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
【金融行業】
《銀行保險監管統計管理辦法》
《商業銀行金融資產風險分類辦法》
《加強第三方合作中網絡和數據安全管理》
《關于加強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相關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的規定》
《證券期貨業網絡和信息安全管理辦法》
【其它行業】
《工業領域數據安全標準體系建設指南(2023版)》
《關于加快推進能源數字化智能化發展的若干意見》
《關于推動能源電子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意見》
三、“數據要素、數據安全”領域省市級政策、法規匯總
【河北省】
《河北省一體化政務大數據體系建設若干措施》
《石家莊市數字經濟促進條例》
【山西省】
《山西省加快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實施方案》
《山西省政務數據安全管理辦法》
《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網絡與數據安全2023年行動計劃》
《太原市政務數據資源共享實施辦法》
【吉林省】
《長春市數據交易管理辦法》
《吉林省大數據產業發展指導意見》
《加快推進吉林省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2023-2025年)》
【黑龍江省】
《哈爾濱市加快數字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3-2025)》
【陜西省】
《關于建立陜西省數字經濟發展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甘肅省】
《關于促進數據要素市場發展的實施意見》
《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電子檔案管理辦法(試行》
【青海省】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數字政府建設的實施意見》
《青海省數字經濟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
青海省《推進一體化政務大數據體系工作方案》
【山東省】
《山東省2023年數字經濟“全面提升”行動方案》
《山東省大數據產業發展2023年工作要點》
《山東省大數據局關于支持推進全省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要素資源保障十條措施》
《山東省數據知識產權登記管理規則(試行)》
《山東省數字基礎設施建設行動方案(2024—2025年)》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山東省數字政府建設實施方案》
《山東省工業大數據中心體系協同建設2023年行動方案》
山東省《數字強省建設2023年工作要點》
《煙臺市激活數據要素潛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行動方案(2023-2025年)》
《青島市公共數據運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
《青島市公共數據管理辦法》
《青島市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三年行動方案》
《數字青島發展規劃(2023—2025年)》
青島市《關于加快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
《濟南市公共數據授權運營辦法》
【福建省】
《福建省數字政府改革和建設總體方案》
《2023年數字福建工作要點》
《福建省加快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改革實施方案》
《福建省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
《福建省一體化公共數據體系建設方案》
《廈門經濟特區國土空間信息管理若干規定》
《廈門經濟特區數據條例》
【浙江省】
《浙江省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管理辦法(試行)》
《浙江省企業首席數據官制度建設指南(試行)》
《浙江省數據知識產權登記辦法(試行)》
《浙江省汽車數據處理管理規定》
浙江省《關于促進平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浙江省《關于支持信息服務業穩進提質的實施意見》
《杭州市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實施方案(試行)》
《杭州市數字經濟創新提質“一號發展工程”實施方案》
《杭州市數字貿易促進條例(草案)》
《溫州市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溫州市《關于探索數據資產管理試點的試行意見》
杭州市《建設國家數據要素綜合試驗區核心區 打造“中國數谷”總體方案》
【河南省】
《河南省加強數字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3—2025年)》
《2023年河南省大數據產業發展工作方案》
《2023年河南省數字經濟發展工作方案》
《鄭州市政務數據安全管理實施細則》
【湖北省】
《湖北省加快發展算力與大數據產業三年行動方案》
《湖北省數據要素市場建設實施方案》
《湖北省數字化賦能中小企業轉型行動方案(2023—2025年)》
《湖北省數字經濟促進辦法》
《湖北省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武漢市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
【湖南省】
《湖南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草案)》
《數字長沙建設行動計劃(2023—2026年)》
《長沙市數據官制度建設實施意見》
【江西省】
《江西省數據應用條例》
《江西省數字政府建設總體方案》
《江西省制造業數字化轉型實施方案》
《江西省2023年數字政府建設工作要點》
江西省《全省一體化政務大數據體系建設工作方案》
《南昌市首席數據官制度工作方案》
【江蘇省】
《江蘇省數字政府建設2023年工作要點》
《蘇州市公共數據開放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
《蘇州市公共數據開放實施細則》
《蘇州市數據條例》
《蘇州市數字化改革總體方案》
《無錫市數字化轉型促進條例》
無錫市《關于推進數據基礎制度建設的實施意見》
【安徽省】
《安徽省數字基礎設施建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
《安徽省智能算力基礎設施建設方案(2023-2025年)》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市數據資源局部分)》
【廣東省】
《廣東省政務服務數字化條例》
廣東省《關于進一步深化數字政府改革建設的實施意見》
廣東省《“數字灣區”建設三年行動方案》
廣東省《“數字政府2.0”建設落實“實體經濟為本,制造業當家”工作若干措施》
《廣州市公共數據開放管理辦法》
《廣州市全面推行首席數據官制度工作方案》
廣州市《關于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推動廣州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廣州市《關于進一步深化數字政府建設的實施方案》
《深圳市企業數據合規指引》
《深圳市數據產權登記管理暫行辦法》
《深圳市數據交易管理暫行辦法》
《深圳市數字孿生先鋒城市建設行動計劃(2023)》
《深圳市衛生健康數據管理辦法》
《深圳市數據商和數據流通交易第三方服務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深圳市算力基礎設施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4-2025)》
【海南省】
《海南省培育數據要素市場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
《海南省數據產品超市數據產品確權登記實施細則(暫行)》
【四川省】
《四川省元宇宙產業發展行動計劃(2023—2025年)》
《成都市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專項政策實施細則(修訂)》
《達州市首席數據官制度建設實施方案》
【貴州省】
《關于建設貴州省一體化公共數據資源體系工作方案》
《貴州省大數據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24修訂版)》
《貴州省氣象數據市場化配置改革試點工作方案》
《貴州省數據要素登記服務管理辦法(試行)》
《貴州省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實施方案》
《貴州省政務數據資源管理辦法》
《貴州省工業領域數字化轉型實施方案(2023-2025年)》
《貴陽貴安“萬企融合”大賦能行動實施方案》
《貴陽貴安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支持貴陽大數據交易所優化提升實施方案》
【云南省】
《云南省公共數據管理辦法(試行)》
《云南省數字政府建設總體方案》
《大理州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行動計劃》
《大理州數據安全管理辦法》
《大理州數據要素管理辦法》
【北京市】
《北京地區電信領域數據安全管理實施細則》
《北京市公共數據專區授權運營管理辦法(試行)》
《北京市數據知識產權登記管理辦法(試行)》
《北京市企業數據知識產權工作指引(試行)》
《北京市首席數據官制度試點工作方案》
《關于推動北京互聯網 3.0 產業創新發展的工作方案(2023-2025 年)》
北京市《關于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進一步加快發展數字經濟的實施意見》
北京市《關于進一步推動首都高質量發展取得新突破的行動方案(2023-2025年)》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共數據管理辦法(試行)》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首席數據官制度工作方案》
《支持北京深化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范區建設工作方案》
《北京市關于促進網絡安全保險規范健康發展的實施方案》
《關于打造國家信創產業高地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
【上海市】
《上海市公共數據開放實施細則》
《上海市公共數據共享實施辦法(試行)》
《上海市信息基礎設施管理辦法》
《上海市電信和互聯網行業首席數據官制度建設指南(試行)》
《上海數據交易所數據交易安全合規指引》
《上海數據交易所數據交易合規注意事項清單》
《上海市數據交易場所管理實施暫行辦法》
《上海市促進產業互聯網平臺高質量發展 行動方案(2023-2025年)》
《上海市進一步推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行動方案(2023-2026年)》
《上海市推進城市區塊鏈數字基礎設施體系工程實施方案(2023—2025年)》
上海市《立足數字經濟新賽道推動數據要素產業創新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
《上海市促進浦東新區數據流通交易若干規定(草案)》
上海市《張江數據要素產業集聚區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
上海市《臨港新片區國際數據產業專項規劃(2023-2025年)》
【天津市】
《天津市公共數據質量的管理和評價指南(試行)》
《天津市促進港產城高質量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
天津市《網絡數據安全監督檢查規范》
【重慶市】
《重慶市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行動方案》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自治區全區一體化政務大數據體系建設工作方案》
《內蒙古自治區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共數據管理辦法(試行)》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網絡安全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適用規定》
【西藏自治區】
《西藏自治區加強數字政府建設方案(2023-2025年)》
《西藏自治區網絡信息安全管理條例》
【寧夏回族自治區】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實施意見》
《寧夏回族自治區數字經濟示范園區(基地)、數字經濟“飛地園區”管理辦法(試行)》
《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數字化戰略行動計劃(2023—2027年)》
【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數據要素市場化發展管理暫行辦法》
《廣西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總體工作方案》
廣西壯族自治區《數據要素市場化發展管理暫行辦法》
【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促進數據流通及保障數據安全的政策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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